序号 | 职权名称 | 法律事务审核权 | |
8 | 职权内容 | 对学校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进行法律审核并提出意见,由所属业务领域的分管校领导或领导授权的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审定。 | |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 办理主体 | 学校办公室 | |
办理依据 | 1.《合同法》国家相关法律规定2.《哈尔滨工业大学印章及证件使用管理规定》 | ||
办理程序 | 各级单位填写用印审批表,并按《哈尔滨工业大学印章及证件使用管理规定》归口审批,提交学校办公室进行法律审核。 | ||
办理期限 | 一般事项即时办理,特殊事项根据事项的性质,给予承诺期限。 | ||
监督渠道 | 一般事项实现线上审批,流程实时查询 | ||
所需材料 | 《哈尔滨工业大学用印审批单》及相关合同、协议等文本 | ||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 运行环节 | 对合同、协议等进行法律业务审核并会签,依据事项涉及领域,报分管校领导审定签字。 | |
责任主体 | 校领导 | ||
办理事项 | 审定签字 | ||
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 廉政风险点:1.搪塞或办理拖拉2.法律审核不严谨,存在漏洞,把关不到位。 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配套文件要求,确保应审都审,逐步实现全部线上审批,保障学校合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