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权名称 | 发文审核权 | |
1 | 职权内容 | 对学校党政机关发文的必要性、格式等进行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由文件所属领域的分管校领导审定签发。 | |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 办理主体 | 学校办公室 | |
办理依据 | 《哈尔滨工业大学发文管理办法》 | ||
办理程序 | 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发文管理办法》有关办理程序。 | ||
办理期限 | 发文审核不得拖延和积压,应当日进行流转,履行审批手续。在分管校领导审定签发后两日内印制发放。 | ||
监督渠道 | 通过OA系统实现网上流程监控 | ||
所需材料 | 《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发文处理单》及文件正文草稿电子版 | ||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 运行环节 | 由学校办公室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文件所属领域的分管校领导审定签发。 | |
责任主体 | 分管校领导 | ||
办理事项 | 审批签发 | ||
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 廉政风险点:1.未严格履行公文审批程序;2.未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哈尔滨工业大学发文管理办法》;落实发文相关保密管理规定。 |